女儿和儿子小的时候,我曾经带他们打羽毛球。不过,那时候条件很差,只能在住所附近的小马路旁边挥挥拍子。不像女儿他们现在这样,办一张什么会员卡,便能够在馆所里正儿八经的羽毛球场上打球。
外孙女也热爱打羽毛球。我们一家人各显神通的热身之后,她便“煽动”着来一场混合双打比赛,并且指定我和女儿一方,老伴和儿子一方,外孙女自己充当裁判。
我自以为实力一定在对方之上,却不料第一局竟然落败。老伴和儿子显然有些春风得意。
异地再战,我方奋力拼搏,仍居下风。我已气踹吁吁,无心恋战,指望着女儿力挽狂澜。
眼看大势已去,关键时刻,外孙女不顾老伴的强烈抗议和厉声威胁,给了我方几次有利的判定,胜负逆转,我方幸运的赢了第二局。
这时,裁判员英明果断的决定:都是一家人,不必较真。决胜局取消。于是乎两方双赢,皆大欢喜。
友谊第一,比赛第二,理解万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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